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党的建设理论》培训班安排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4-08-24浏览次数:10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党的建设理论》培训班安排通知

各党支部、预备党员:

本学期由理学院、人文学院合班,人文学院分党校承办的276期(十班)《党的建设理论》(原预备党员培训班)将于2023112日(周四)中午12:00在屏峰郁B311开课,请所有培训学员准时参加。

另请自行下载课程安排,遵守相关上课纪律,完成课程各项考核。 

一、党课学习制度

1、遵守课堂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旷课,旷课一次或迟到(早退)两次,取消学员资格;

 2、上课关闭手机或静音,认真听讲、认真笔记(新增:笔记统计记录到“理学院《党的建设理论知识》培训班听课记录表”内,所有课程结束后统一上交至小组长处,由小组长统一交至党员之家事务部),讨论时积极发言;

3、每次课后到组长处签到,不得代他人签到,组长及时将签到信息报送至党员之家当值负责人处;

  4、请假需上交请假条,并经班主任或辅导员签字方有效,请假多于一次者不予结业;

5、分组讨论由各组组长组织;组长对学员的活动表现予以记录、总结,将讨论情况交给班长,由班长交给党课班主任;

6、培训结束后,各学员须写一篇800字以上的学习心得体会,由各组长统一收齐交给班长,由班长交给班主任。

二、考评制度

  为了使党校考评公开、公正、合理,特公布考评制度如下:

  1、集中授课:6次报告到课并遵守课堂纪律各记1分,共6分;

  2、主题讨论或试听课程:参加主题讨论或观看试听课程记1分;

  3、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等实践教育活动:合格记2分,优秀记3分;

  4、学习报告:合格记1分,优秀记2分;

  5、结业考试:合格记4分,中等记5分,良好记6分,优秀记7分。

学员参加培训并且总积分达到14分方可授予《浙江工业大学党校党的建设理论结业证书》。结业证书是预备党员参加党校培训的证明文件,未获结业证书的学生在校期间不能发展、转正。具体积分方式可由分党校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三、处罚制度

  1、党校请假两次及以上者不予结业。

  2、上课期间迟到、早退酌情扣分。

附件12023-20241)《党的建设理论》培训听课证(屏峰).doc

附件2.理学院屏峰党建课分组.xlsx

附件3:理学院《党的建设理论知识》培训班听课记录表.doc

理学院分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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