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党的建设理论》培训班安排通知
各党支部、预备党员:
本学期由理学院、人文学院合班,人文学院分党校承办的254期8班《党的建设理论》(原预备党员培训班)将于2021年04月08日(周四)中午11:50在屏峰健行楼A105开课,请所有培训学员准时参加。
另请自行下载课程安排,遵守相关上课纪律,完成课程各项考核。
一、党课学习制度
1、遵守课堂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旷课,旷课一次或迟到(早退)两次,取消学员资格;
2、上课关闭手机或静音,认真听讲、认真笔记,讨论时积极发言;
3、每次课后到组长处签到,不得代他人签到,组长及时将签到信息报送至党员之家当值负责人处;
4、请假需上交请假条,并经班主任或辅导员签字方有效,请假多于一次者不予结业;
5、分组讨论由各组组长组织;组长对学员的活动表现予以记录、总结,将讨论情况交给班长,由班长交给党课班主任;
6、培训结束后,各学员须写一篇800字以上的学习心得体会,由各组长统一收齐交给班长,由班长交给班主任。
二、考评制度
为了使党校考评公开、公正、合理,特公布考评制度如下:
1、集中授课:6次报告到课并遵守课堂纪律各记1分,共6分;
2、主题讨论或试听课程:参加主题讨论或观看试听课程记1分;
3、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等实践教育活动:合格记2分,优秀记3分;
4、学习报告:合格记1分,优秀记2分;
5、结业考试:合格记4分,中等记5分,良好记6分,优秀记7分。
学员参加培训并且总积分达到14分方可授予《浙江工业大学党校党的建设理论结业证书》。结业证书是预备党员参加党校培训的证明文件,未获结业证书的学生在校期间不能发展、转正。具体积分方式可由分党校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三、处罚制度
1、党校请假两次及以上者不予结业。
2、上课期间迟到、早退酌情扣分。
附件1:理学院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党的建设理论知识》培训听课证(屏峰).docx
附件2:2020-2021(2)屏峰党建课报名及分组.xlsx
理学院分党校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