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学院关于2023年大病医疗互助金缴纳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4-08-24浏览次数:11

理学院关于2023年大病医疗互助金缴纳的通知

各位老师:

2023年大病医疗互助金缴纳工作已启动,具体通知如下:

1、大病医疗互助种类:

1)省产业医疗互助保障金:浙江省省级产业工会职工大病医疗互助(第九期)

2)学校爱心医疗互助金:浙江工业大学爱心医疗互助会(第十六期)

2、参保费用:

1)省产业医疗互助保障金。凡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在职人员,均可自愿参加。无论是正式在编还是非编人员,省产业医疗互助保障金缴纳标准为110/人,其中工会补贴35/人,个人缴费75/人。

2)学校爱心医疗互助金。凡本校正式在编教职工(含计划内流动编制人员),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在职人员,均可自愿参加,会费每年120/人,学院代为缴纳。

3、保障期限:

保障期限为一年,自202311日零时起至2023123124时止,到期另办续保手续。

4、个人缴费方式

省产业医疗互助保障金一律收取现金,将由学院分工会统一收齐后交至学校工会。自愿参保的老师,个人需缴纳75/人。请按照各自所在工会小组的通知,将费用交给各工会小组长。1110日(周四)1600前,请各工会小组长将费用及缴费清单汇总给朱逸芳老师。

                   

           理学院分工会

                                   2022.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