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专刊:理学院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3-10-11浏览次数:10

各位同学:

根据本年度我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工作总体进程安排,现对我院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要求

1.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一次性发放;

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学院成立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小组依据《浙江工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修订)2023》(附件1)进行评选。

二、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经过我校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的二年级(含)以上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含二学位);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原则上成绩绩点或综合测评排名前50%(含50%)的学生优先。

三、具体工作安排时间如下

1.10月10日,学校下达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分配名额,正式启动评选工作;
 2.10月11日-10月20日,学生登录浙江省学生资助“一窗受理”平台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线上申请同时将附件2申请表(纸质版)交至年级团总支处。
 3.11月7日前,学院评比、审核确定本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名单,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将学院推荐名单报学校审核;
 4.11月14日前,学校资助中心完成各学院推荐学生名单审核,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省资助中心。

四、注意事项

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与校内各类奖学金荣誉可以兼得,奖金不可兼得,按最高额度发放。

国家励志奖学金“一窗受理”平台和纸质稿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请按时申请、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纸质表不可改变原表结构,不可增行和减行,字体统一,可以打印空表手写填写。

如有疑问可钉钉联系程老师(15005894152)。


理学院学工办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