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科学学院2025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复试工作方案

作者:发布时间:2024-09-28浏览次数:10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经数学科学学院招生工作小组研究,本着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的原则现将学院2025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复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严格遵照相关规章制度,贯彻国家通知精神,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做好2025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含直博生)招生。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2025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兼任复议小组),制定本学院复试方案及具体实施细则,全面负责本学院的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和招生廉政建设工作,确保复试录取工作政策执行准确、组织有序、管理到位。

学院成立2025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申诉小组,全程监督招生工作并负责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

招生名额

类型

招收专业代码及专业名称

学习方式

拟招生人数

直博生

070100数学

全日制

1人

推免硕士研究生

070100数学

全日制

5人

注:我院推免接收人数可综合考虑实际报名情况、学院拟招生人数等进行微调,以实际下达为准。

复试工作

1、申请者条件、接收专业等参照《浙江工业大学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的通知》执行

https://www-yz-zjut-edu-cn.webvpn.zjut.edu.cn:8118/2024/0925/c4270a281331/page.htm

2、复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申请者须提交的材料

1)《浙江工业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博士)研究生政审表》。

2)本科成绩单1份,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3)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4)国家英语四级、六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2份。

5)申请者有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可提交复印件1份。

6)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仅限直博生提交)。

以上材料命名规则:考生姓名+材料编号+材料名称,如张三+01+身份证复印件。请考生提前准备以上材料扫描件(pdf格式),采用zip格式压缩,发送至邮箱jiangyanyun@zjut.edu.cn

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于提供虚假信息的申请者,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阶段,学校均有权取消申请者推荐免试生录取资格,后果由申请者自负。

4、复试主要方式和内容

(1)复试方式:原则上采用线下现场复试。

(2)复试主要形式:复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

(3)笔试时间为60分钟,卷面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常微分方程》、《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等专业知识。

(4)面试总分60分,主要考察外语听说能力和综合素质能力。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同一专业方向或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

(5)面试成绩=外语听说能力(满分30分)+综合素质能力(满分30分)。外语听说能力考核内容包括英语听力和口语能力;综合素质能力主要考察学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同时考察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复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

录取工作

1、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遵守规定的审批程序,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

2、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采取一票否决制,不予录取。

3、学院拟录取名单根据每一批考生复试成绩的排名确定。

4、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含直博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未获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或毕业前受到处分者,取消录取资格。

5、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6、我校拟录取全日制非定向就业推免生(含直博生),其中被录取直博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学年有效。

7、直博生入学后即为博士生身份,奖助学金等均可享受博士生待遇。直博生无论何种原因转为攻读硕士学位的,自确定之日起,终止享受相关待遇,已享受的直博生与硕士生的待遇差额应如数退还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8、新生报到后,学院对其进行政治、业务、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体检

所有考生请在相应学院确定拟录取后完成体检。

拟录取的考生须按我校要求及时到校医院或其他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须有体检结果)请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寄达学院。邮寄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288号浙江工业大学数学科学学院,蒋老师,0571-85290399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以及招生学院相关规定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表者,取消录取资格。

举报、投诉、申诉方式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288号

邮编:310000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571-85290388

邮箱:litt@zjut.edu.cn

八、本方案如与上级部门最新政策要求不一致的,按上级部门相关要求执行。

 

数学科学学院

2024年9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