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21 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第14周课堂点名检查情况汇总

作者:发布时间:2024-12-28浏览次数:10

一、第十四周点名情况汇总

大一点名情况:

日期

课程

班级

姓名

12.24

爱情与哲学

数学类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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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二点名情况:

日期

课程

班级

姓名

12.23

创能量:创业心理解读Ⅰ

大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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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微分方程

应数01

*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

常微分方程

应数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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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计01

*

*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信计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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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计02

*

*

12.24

数据结构

大数据

*

大学物理

应数01

*

*

大学物理

应数02

*

12.25

概率论

应数01

*

概率论

应数02

*

 

大三点名情况:

日期

课程

班级

姓名

12.23

常微分方程

应数02

*

信计01

*

数据分析与R语言

信计0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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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计02

*

*

*

12.24

宏观经济学A

应数01

*

*

*耀

*

 

点名总评:如有特殊情况事先做好请假工作。同时,按照《学生手册》相关规定,对以上旷课同学进行通报批评一次,希望学院内其他同学引以为戒。

如对上述点名情况有所疑问,请于1229日周日晚上八点前联系数科学科部王同学(Sakura248655)(微信)

注:根据《浙江工业大学学生手册》第二十项《浙江工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第三十五条相关条例对旷课学生给予以下处分:

1)一学期内累计旷课达10学时,给予警告处分;

2)一学期内累计旷课达20学时,或者曾因旷课被警告处分又旷课达10学时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3)一学期内累计旷课达30学时,或者曾因旷课被警告处分又旷课达10学时的,给予记过处分;

4)一学期内累计旷课达40学时,或者曾因旷课被记过处分又旷课达10学时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一学期内曾因旷课屡次受到纪律处分并经教育不改的,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数学科学学院学工办

数学科学学院团委

2024.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