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浙工大发〔2014〕1号)文件精神,结合本部门课程思政实施方案、一流专业建设工作、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情况等,在完善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施细则的基础上,组织进行2024年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现安排如下:
一、考核组织
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作为一年一次的常规性工作,由教务处组织,各学院(部)具体实施本部门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
二、考核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重在激励的原则,坚持定量和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有利于学生培养和教学质量提高的原则。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重点是教师教学效果。在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中,实行教学效果的优先制和师德一票否决制。
三、考核对象
我校在编的具有教师系列职称的教师;我校在编的具有非教师系列职称并从事教学活动的教师是否参加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由各学院(部)自行决定。
四、考核内容
教师教育教学过程中所取得的成绩。考核主要围绕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教学研究与改革等三个方面进行。其中,教学工作量是指在人才培养计划内由学校安排的课程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综合考虑教师教学质量、教书育人、指导学生参加各类创新创业活动获奖和其他教学工作奖惩情况;教学研究与改革方面考核主要包括教师承担的教学建设项目、教学研究论文及论著(教材)、教学改革与研究方面获得的奖励等。
五、考核等级
考核实行等级考核制,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其中,优秀人员比例控制在当年学院(部)参加考核教师人数的20%之内,对于近一次在学校教学工作考评中获优胜杯、优良奖和鼓励奖的学院(部),优秀人员比例放宽到25%之内。合格和不合格的人员比例由各学院(部)根据评价标准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自主确定。
本年度教书育人或指导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成绩突出的教师,经本人申请、学院推荐、学校教学委员会评定,可直接获得当年教学业绩考核优秀等级(不占学院指标)。
六、时间安排
各系请于3月20日前完成本系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将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1)电子稿发至姚雨佳邮箱yaoyujia6486@zjut.edu.cn
每个学院(部)可推荐教书育人学校评优人选和指导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学校评优人选各1名。有意自荐的老师请在所属系内进行自荐,请以系为单位,于3月20日之前将学校评优人选汇总表(附件2)和优秀等级申报表(附件3)发至姚雨佳邮箱yaoyujia6486@zjut.edu.cn,学院评选后择优推荐至学校。
附件:
1. 浙江工业大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结果汇总表
2. 浙江工业大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校评优秀等级推荐人选汇总表
3. 浙江工业大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优秀等级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