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加快推进新工科、新农科、新医科、新文科交叉融合,深化本科教育综合改革,打造专业教育跨界培养新形态,更好地适应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对跨学科专业人才的需求,根据《浙江工业大学本科生辅修微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浙工大教务处〔2023〕5号)(附件1)文件,学校决定启动2025年微专业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原则
立足学校的人才培养定位,围绕某一特定学术领域构建新型跨学科专业教育模式,实施灵活而系统的培养,使学有余力的本科生在攻读主修专业之外具备一定的跨学科学术素养、复合创新意识和多样化从业能力。
二、设置要求
微专业一般设置12-15个学分的核心课程(其中一般应设置综合性实践环节),由牵头开设学院(含现代产业学院)在2学年内组织完成教学;课程应同时提供线上学习资源。鼓励牵头学院集成学校和社会资源,校内外科研机构、行业企业合作开发微专业,采用多方投入灵活机制,跨学院、跨学科、跨专业组建微专业教学团队,与企业合作开发基于真实项目的课程。
微专业开设学院,要配备优秀教师承担教学工作,严格教学管理与考核,确保教学质量;应为每个班级配备班主任,负责微专业班级的日常教学管理及选课指导工作。微专业原则上采取单独编班形式组织教学,招生少于15人原则上不得开办。微专业课程教学优先安排在双休日、假期进行。2025年起,学校将启动相关学院试点实施“一个主专业+一个微专业”人才培养模式。
三、申报条件
申请开设的微专业,应具有良好的办学条件:
1.依托专业优势突出,“四新”内涵特色鲜明;
2.微专业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熟悉本专业发展方向,教学水平和学术水平高,有较强的教学管理经验;
3.师资力量较强,团队教师队伍稳定、结构合理、协作紧密,能够积极参与微课程建设与管理、开展教学改革与模式创新,持续完善课程大纲;
4.牵头学院(含现代产业学院)以及参与单位应为微专业建设与实施从政策、人员、经费、场地等多方面提供支持与保障,有专人负责微专业教学管理工作,质量保障体系完善。
四、设置程序
1.牵头学院根据人才培养需要,对微专业的可行性进行全面论证和分析,然后向学校提出申请。
2.学校组织专家对微专业建设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发文立项。
3.立项后,相关学院启动微专业宣传、招生、录取工作;一般秋季学期正式开始微专业培养工作(如需春季学期开始,可另行说明)。
4. 学校对微专业实行动态管理,经两轮招生建设期满后,学校组织专家对微专业建设与实施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微专业可继续招生,验收不合格的终止招生。
五、支持与管理办法
学校为每个微专业提供专项建设经费。鼓励学院多种渠道筹措微专业建设配套经费,确保微专业高质量实施。
微专业的教学组织、学籍管理、证书颁发等按照《浙江工业大学本科生辅修微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浙工大教务处〔2023〕5号)和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六、材料要求
牵头学院填写《浙江工业大学微专业建设项目申报表》(附件2)《浙江工业大学微专业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于2025年3月21日前将申报表(附件2)、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至姚雨佳邮箱yaoyujia6486@zj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