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本学年学校资助工作进程安排,现组织开展我院2023-2024学年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1.9月15日,学院按照《浙江工业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见附件1)要求,成立认定工作组,并将相关人员名单和工作程序在学院适当范围内完成公示(见附件2);
2.9月15日——9月23日,学生申请阶段:
学院发布认定工作通知,组织学生完成浙江省学生资助“一窗受理”平台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的提交。(https://zhzz.zjedu.gov.cn/zhzz/#/login)进行在线认定申请的提交,学生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考“学生操作手册(学生资助对象认定)”(见附件3);
3.9月24日——9月28日,民主评议阶段:
各班民主评议小组需线下民主评议和线上认定相结合,完成学生认定,资助委员以班级为单位将纸质材料交至辅导员处;
4.9月28日——10月10日,学院线下民主评议和线上认定相结合,完成资助认定工作的认定、公示和结果报送。
注意事项:
1.新生、老生都需要提交线上申请,务必认真填写每一项内容,并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并根据学院要求提供纸质材料留档。
2.申请各类资助的前提是要完成学生资助对象认定(本学年需要申请国家助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要完成认定后才能申请)。
3.转专业的学生,在新转入学院参与认定工作。
4.评定过程或系统操作中遇到问题,请与班级资助委员或年级辅导员联系。
5.各班线下各类民主评议和认定小组会议都要做好会议记录(见附件4)留痕备查,整体工作结束后请各年级统一汇总提交至学院资助辅导员王丹婷老师处。
附件2:2023-2024学年理学院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组公示.docx
理学院学工办
2023年9月15日